2014黑龙江省考牡丹江市资格确认公告
牡丹江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现就报考牡丹江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7月23日—2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地点: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牡丹江市江南新区卧龙街1号)。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2、参加资格确认的人选需要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其它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
4、与网上报名一致的一寸照片一张;
5、2014届统招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院系、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学历、是否为统招及拟授学位等内容);
6、项目生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项目生”职位的资格确认分两步进行。第一步:“项目生”资格条件的认定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并给考生本人出具认定证明手续。省委组织部认定项目生的时间及地点请关注省人社厅网站;第二步: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到所在市(地)人社部门进行其它条件的认定。各市(地)最后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7、限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8、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公章);
9、招考对象为“社会在职”或“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10、政治面貌要求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考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提供党员证明或团员证明;
1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要求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A证)及复印件1份。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尚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考生要提供2013年司法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承诺书原件或者省、市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原件;
12、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并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党群机关、法院、检察院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7月21日前主动与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0453—6171636电话联系确认;
报考行政机关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7月21日前主动发短信(注明报考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及姓名)至18745332067(此号不接受电话咨询)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0453—6171636(党群机关)
0453—6172067(行政机关)
0453—8902784(法院)
0453—6271541(检察院)
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