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工业大学招聘公告【招107人】
三、产学研特聘专家及高水平企业工程技术人员
同时常年招聘拥有重要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创办科技产业,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者;以及与相关专业高度契合,并具有较高水平的大型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加盟我校,采取一人一议,经论证后给予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
支持措施
一、拔尖人才
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加盟我校的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大项目负责人或科技奖励获得者等拔尖人才,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以及优厚待遇。
二、中央“”项目入选者
(一)引进条件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且符合以下条件: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2、外专项目
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65周岁,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3、“”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至少连续来校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4、青年项目
青年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①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②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③引进后全职来校工作;
④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二)工作生活待遇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项目入选者
①按国家政策享受一次性补助100万元(人民币,下同);
②全职来校工作者,提供安家费50万元及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非全职来校工作者,聘期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住房一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③全职来校工作者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④全职来校工作者,工作期间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标准为40-80万元/年;
⑤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100-200万元,其他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50-100万元;根据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工科提供200-300万元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提供100-200万元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
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
①经我校推荐申报,并入选者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合同期满后申请全职回国工作的,再发放补助50万元;
②聘期内安排来校工作期间生活住房一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③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
④工作期间采取月薪制,薪酬待遇标准为5万元/月;
⑤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提供一定额度的科研启动金;根据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额度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
3、青年项目入选者
①经我校推荐申报,并入选者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②全职来校工作者提供安家费20万元及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
③全职来校工作者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④全职来校工作者,工作期间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标准为20-30万元/年;
⑤除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科研补助经费外,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50-100万元,其他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20-50万元;根据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工科提供150-300万元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提供50-100万元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
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
三、湖北省“百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一)引进条件
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外专百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引进后每年在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或所在国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工作生活待遇
①按国家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②全职来校工作者提供安家费20万元及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非全职来校工作者,聘期内安排工作期间的生活住房一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③全职来校工作者,工作期间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标准为20-30万元/年;
④全职来校工作者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⑤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50万元,并根据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100-200万元左右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为工科的三分之一;
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