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丽水市教育局直属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38名公告(第公告【招53人】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社会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直属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38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丽水市教育局直属5所招聘教师共38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丽水市教育局直属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 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2018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及以上毕业生或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学生一、二、三等奖的人员;
3.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2018年应届毕业生,综合成绩在年段前40%(初阳学院前80%)或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4. 2018年应届免费师范生;
5.户籍、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5周岁(198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
3.本科学历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 研究生毕业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身体健康。
5.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http://www.zjlsedu.org,公示公告栏);浙江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zjnu.edu.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至11:30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2幢5楼
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综合成绩证明、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技能测试(模拟课堂)形式,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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