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选聘院长公告【招1人】
6.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到责任追究的;因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7日在国家卫生计生人才网、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保山日报、隆阳电视台、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2日。
报名地点:隆阳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隆阳区新华街167号隆阳区卫计和计划生育局二楼)。
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资格和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名者的工作简历、任职证明、所在医院的类别和等级证明原件等);同时提交本人的廉政证明原件(党员按所属组织关系到纪检机关出具,非党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当地卫计行政主管部门的纪委出具);本人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及《隆阳区公开选聘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或到隆阳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资格复审
2017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26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和条件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如证明材料不足的,可要求应聘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补充,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按要求进行补充的,不予通过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笔试对象不得少于3人,否则取消此次公开选聘。
(四)笔试
总分100分,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医院管理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时间:2017年12月28日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隆阳区新华街167号)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