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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寻乌县招聘卫生医疗单位人员公告【招109人】

为加强卫生医疗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县委、县政府打好“七大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坚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寻乌县卫生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工作人员工作。为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毕业生不属此次招聘范围);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如以更高学历条件报考的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如以本科、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也应为全日制学历,另有说明的除外)。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考生所学专业以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可在省人社厅网站搜索)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考生自行网上查询下载)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有行业职业准入资格要求的岗位新聘用人员暂未取得的,须在聘期(三年内)取得行业职业准入资格,否则用人单位不予续聘。

未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条件

岗位设置有户籍限制的,限寻乌户籍或寻乌生源地或父母、配偶有一方为寻乌籍人员方可报考。

(五)工作经历要求

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岗工作,至2017年12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专业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6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7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需提供聘用单位工作证明(注明从事何专业工作),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工资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当中的一种原件及复印件。

(六)其他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转编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本县在编机关、事业人员不得报考本次事业人员招聘。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下同)、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12月7日-15日,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www.xunwu.gov.cn)、寻乌电视台游字公告、寻乌县手机报发布本招聘公告。

(二)现场诚信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应登录寻乌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寻乌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医疗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与公告所列岗位报考条件是否相符,诚实填写《报名表》所列各项,现场递交《报名表》及同底2寸彩照2张,现场缴交考试费,诚信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 – 5:30),报名地点为寻乌县人社局(寻乌县城北新区东江源大道行政中心402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考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50元。

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为3:1(招聘4人以上10人以下达不到3:1的,可按2.5:1;招聘11人以上的,可按2:1开考,不计小数,四舍五入),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允许改报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人报名。

(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8日-29日上午,行政中心407室。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

3、笔试地点:寻乌县城(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工作由寻乌县具体组织实施。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即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2017年国内部分>、寻乌县情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为主观题,考生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在考卷上作答。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技岗位笔试科目分:①医类卷:报考各类医生岗位的;②护类卷:报考护理岗位的;③药类卷:报考药剂岗位的;④技类卷:报考检验、放射、影像等技士(师)岗位的。具体岗位的试卷类别,由招聘单位在招聘公告职位表中注明。

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以下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在3人及以下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4人至10人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5:1(小数点后四舍五入);11人以上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

(四)入闱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1、2018年1月5日,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笔试成绩、首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以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2、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婚报考者须提交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人。

3、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进行第二次递补,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

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分在不同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需计算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环节。

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5、面试人员递补:2018年1月10日,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领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8年1月8日-9日,行政中心402室。

3、面试时间地点:2018年1月20日,寻乌县城北新区(罗坝)小学(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者。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3、考核由县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乡镇卫生院捆绑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者先选。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具体捆绑岗位招聘计划,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7-2852578

考务咨询电话:0797-2852578

监督举报电话:0797-2841437

原标题:寻乌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寻乌县公开招聘卫生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2017年寻乌县公开招聘卫生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程表.doc

3、2017年寻乌县公开招聘卫生医疗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寻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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