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考试录用基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现场报名公告
为满足长春市基层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省关于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省内部分高校及省外高校吉林籍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基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工作。现将现场报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录用计划
2018年长春市乡镇、街道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基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114名(具体岗位在现场报名时发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上年龄截止到发布报名公告时间)。
6、2018年应届毕业的吉林省内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吉林省以外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吉林籍大学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从事社会公共活动和公益事业的经历(本款条件应同时具备)。
7、必须经所在院校推荐。
8、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9、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