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贺州学院非实名人员招聘公告【招91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和《贺州学院非实名用人制度实行办法》(校人〔2017〕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定于2017年12月5日通过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招聘91名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贺州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国家机关和其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
本次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17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
报考者登陆贺州学院人才招聘栏或贺州市党建网下载《贺州学院2017年非实名编制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配送(以邮戳为准)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 《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配送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8:00~12月6日17:30。
报名地点: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人事处210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