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垣曲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6人】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公开招聘到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公告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
报考普通事业单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依据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报考普通事业单位的,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以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业务知识等能力。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聘请外地市面试专家组成面试小组5—9(奇数)人。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五)体检
根据个人总成绩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十二个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县级医疗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为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九)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