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赫章县儿童福利院招聘特勤人员20名公告(11.公告【招28人】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用人由赫章县儿童福利院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情况,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考核结论、提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核不合格,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
3.不符合招聘对象规定的条件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6.其它经研究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http://rsj.gzhezhang.gov.cn/)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3.怀孕不能提供体检证明或因怀孕不能正常工作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暂不享受相关待遇,待能正常上岗时再补办相关手续。
4.劳动合同1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并分别送一份到县民政局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九、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最终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由县财政按月拨付相关待遇(每年按12个月计发),月补贴拟发2490元;
(二)本次招聘的20名特勤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按相关规定按月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险,保险金个人负担部份由赫章县儿童福利院从个人月补贴中代扣代缴,单位负担部份由财政按月拨付到儿童福利院缴纳。
十、合同的变更
甲方对乙方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动。特勤人员在工作期间如需终止服务的,必须经甲方和甲方主管部门同意。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甲方或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
十二、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参与招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3222790(赫章县民政局)
监督电话: 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民政局,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http://rsj.gzhezhang.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原标题:赫章县儿童福利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赫章县民政局
2017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