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选调公告【招8人】
四、考试
此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和考察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考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和市发改委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9:00至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报考者可登录“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通过笔试的报考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公告将于2017年12月18日发布,报考者可登录“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查看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比例为1:3。达不到1:3,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全程摄像。
5.面试实行一票否决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含70分)以下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综合成绩评定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不入)。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考察人员超过考察比例的,顺延1位小数位(四舍五不入)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拟进入考察的末位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72小时内,在“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进入考察人选名单,并电话通知本人或所在单位。
2.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在考察人选公布后7日内完成。市创改办、驻委纪检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和熟悉职位相关业务人员中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3.确定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进入考察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市发改委党组研究决定,按照与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合格人员。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
(二)体检
1.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本人。
2.体检结果在“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布。体检结论如有疑议,市发改委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体检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放弃体检,其形成的职位空缺,经市发改委党组研究,可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拟选调人员公示及其他手续
1.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其他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发改委按照有关法定程序,提出转任申请,报市公务员局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3.职务确认。选调人员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确认职务。
七、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秩序,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者,一经查实,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选调,并做出相应处理;对进入考察环节后放弃资格的人员,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
八、其他
1.报考咨询电话:029—86786251、86786359
2.纪检监督电话:029—86786365、86786362、86786351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原标题: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公开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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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公开选调职位表.doc
2017年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doc
2017年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公开选调报考指南.doc
2017年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公开选调职位专业指导目录.doc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