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玛纳斯县玛纳斯镇招聘社区编制外“同工同酬”人员公告【招20人】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
1.领取体检通知书。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书;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
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县招聘办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结果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玛纳斯镇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同工同酬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玛纳斯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玛纳斯镇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考生可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咨询电话:
玛纳斯镇人民政府党政办:0994-6633733
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994-6654123
原标题:2017年玛纳斯县玛纳斯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编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员简章
玛纳斯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