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滨海新区等单位招考公务员简章(366人)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能开考,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12月13日9:00至16:00。
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调整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数。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12月23日
12月23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23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2月19日8:00至12月22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8年1月19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到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2月3日至2月4日
面试考务费缴纳及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1月30日8:00至2月2日24:00。报考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