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教学类总工程师招聘公告【招1人】
为了加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优化和实验技术队伍结构和水平,全面推动学院实验室安全运行和后勤维护体系,统筹和协调实验室各类资源,实现统一规划、合理配置、科学管理、高效运行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室管理平台,现面向校内公开招聘“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教学类总工程师”1名。
一、 招聘岗位: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教学类总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有宽广胸怀和团结协作精神;
2.了解物理学学科发展现状,熟悉物理学学科实验教学规律,长期从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具备实验教学技术指导和仪器设备操作技能培训能力,能够统筹、协调和维护各类实验室安全运行;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年龄:男性不超过55岁,女性不超过50岁。
5.应聘后能全职履行实验教学类总工程师职责。
(二)岗位职责
见附件1:《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教学类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二、选聘程序
(一)应聘者应填写《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教学类总工程师应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各类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二)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将申请应聘人员情况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人事处审核。
(三)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答辩并确定最终聘任人选。
(四)对最终聘任人选进行公示(15天)。
(五)聘任与签订协议。
三、聘任、考核、续聘与解聘
1.聘任:实验教学类总工程师一般聘期为三年。
2. 考核、续聘与解聘:每年由学院组织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聘期内如工作出现重大问题,将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报请批准解聘。三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由学院与有关部门商议续聘或解聘事宜。
四、待遇
总工程师聘任后,其待遇按照兰州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拟应聘者请于2017 年12月21日之前,将应聘报名表报送至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格致楼201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emaoq@lzu.edu.cn。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753
原标题: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招聘实验教学类总工程师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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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教学类总工程师应聘报名表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