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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绵阳市环境保护局选调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公告【招2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公开选调科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 政治坚定,忠诚可靠,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壤学、法学专业毕业;

3.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

4.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 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经常出差或加班;

7.具有3年以上党政机关或执法机构工作经历;

8.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内(197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9.选调生、“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毕业生、有行政执法或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者或持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或地方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任有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绵阳市科创区园艺山玉泉中路10号22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党组确认并加盖鲜章):

(1)绵阳市环境保护局选调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人员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或绵阳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并打印,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红底证件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本人各类获奖证书;

(4)近3年来个人撰写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5)近三年干部年度考核表;

(6)公务员登记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个人自荐者,报名时可只提供(1)至(4)项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报名表可暂不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待得到下一步资格审查通知时再补充提供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由市环保局选调工作考评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面试比例时,相应调减选调数量,调减情况在绵阳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报考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笔试成绩将及时通知参考者本人。

2.面试: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人选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并且不再递补。考试总成绩将及时通知参考者本人。

(四)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将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体检合格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考察。由市环保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务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重新进行体检、考察。

(六)试用。综合考虑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选调试用人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对德才表现、工作情况等进行跟踪记实考核评价。

(七)公示和调入。试用期满后,按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试用期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人员,拟选人员名单在绵阳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公示后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绵阳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面向社会接受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816-2228905。

2.本次公开选调的各个程序均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各环节的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16-2239330

原标题: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开选调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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