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派遣用工人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条件。每个具体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2:1以上(含)开考基本条件,方可组织考试,否则该招聘岗位不能组织考试。
2.笔试。笔试重点考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重在测试考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确定,但不能低于1: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专业业务技能和反应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评定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共100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5分。
3、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或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职业倾向测试。
(六)人员确定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将统一组织到相关医院进行。具有体检资格的人员根据公示提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照莆田市公务员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复审、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和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确定拟招聘人选、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出现拟聘人员届时仍在其他单位任职的,需在拟聘公示期内(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辞职手续,如未完成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从相关岗位报考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过规定程序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如出现在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等任一环节中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时,从相关岗位报考考生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规定程序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5.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如出现因人员辞职等因素造成相关岗位空缺的,将从岗位候补人才库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再进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七)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期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薪酬待遇:本科生应发工资3000元/月、硕博士研究生应发工资3500元/月(均含加班和午餐补贴);予以缴纳“五险一金”;服务满两年后,从第三年起,每年月增资20元。被聘用人员将由第三方签订招聘合同,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如遇调整,统一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在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结果名单,笔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209206。
(四)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向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莆田分部咨询,咨询电话:0594-2200020,联系人:蔡先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标题: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派遣用工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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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市发改委公开招聘派遣用工人员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doc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