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教师职员公告【招30人】
(七)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对经审定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由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龙岗区教育局在公示结束后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1年内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未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或虽有正当理由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有关岗位的拟聘人员,由龙岗区教育局安排到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二)经选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在龙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在所聘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三)招聘查询网址及报考咨询电话如下:
1.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2.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13。
附件:
附件1:2017年11月龙岗区教育系统选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龙岗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17日
原标题:2017年11月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教师职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