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考调公告【招3人】
为满足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充实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管理人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活力。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精神,经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研究,现决定面向全州基层公开考调管理人员3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考调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式,按照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公开考调职位及名额
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3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员达到1:3比例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需作出放弃原有相应身份的承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试用期间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在编在职工作时间和1年以上在扶贫、畜牧、州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历,事业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无违法违纪记录;
8、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公开考调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晴隆县、望谟县、册亨县3个深度贫困县和极贫乡镇鲁容乡、165个深度贫困村所属乡镇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兴义市机场大道兴义三中对面,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大院州扶贫办107室)。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5.200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事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具有州级人社部门审批意见的《聘用审批表》复印件;
6.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州直单位除外)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一式两份);
7.报考人员交近期(三个月内)白底正装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并填报《2017年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事业人员公开考调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