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松原市人民政府聘任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公告
2017松原市人民政府聘任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公告(2)[/page]
(四)具有大学以上文化水平,专业领域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以及法律、行政管理等方面。其中,从事理论研究的,必须具有副高级或者以上职称;从事实务工作的,从事本行业工作必须满15年以上;
(五)熟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在11月27日前,与松原市法制办公室联系,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联系人:于波前;联系电话:0438-229220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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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立法咨询专家个人简历
松原市法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注:本文来源于“松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原标题“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