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气象部门2018年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招70人】
3.面试
面试采取个人介绍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个人综合能力、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
根据岗位层次和专业分类,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基层大气科学类特殊专业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确定拟考察人员并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察
考察以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加盖应聘考生所在院系公章。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七)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出拟聘人员建议,经省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和补招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符合同一岗位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调剂岗位面试或考察人选,应从报名参加调剂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
调剂后的空缺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补录招聘。
(十)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十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于2018年7月1-15日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省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受聘人员凭《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和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有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67847801
网址:http://www.hbqx.gov.cn
E-mail:hbqxrszp@126.com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东路3号
附件:
1.湖北省气象部门2018年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职数表.doc
2. 湖北省气象部门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