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平塘县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89人】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总分15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遴选计划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教育系统(除平塘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卫计系统(只有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职位)的面试由单位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其他职位由县招聘办组织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人员须参加本职位的所有考试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项目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遴选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新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试用(见习)期内人员;
(5)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其它情况;
(6)2014年以来新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