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宣威市委组织部遴选公务员公告【招4人】
(四)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5.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3天向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应试者的学习、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分值设置详见《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5)。
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经历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1份,附电子版本),经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按手印。
工作经历业绩报告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个人经历、自我评价、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情况和所负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属于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
经历业绩评价由5人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实施,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与综合成绩一并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以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手续;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