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76人简章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应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0531—66601660,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D1220室。
原标题: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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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xls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xls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