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小学教师招聘【招235人】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如不按招聘岗位要求报考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审核时间:第一,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11月15日8:30至11月20日17:30;第二,报考非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11月24日8:30至11月29 日17:30。
6.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盟教育局牵头,各招聘旗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具体负责。资格初审部门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7.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 报考者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应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
2.笔试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执行。笔试报名费与考务费每人7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第一,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11月21日17:30;第二,报考非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11月30日17:3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3.2017年全日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16年全日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见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7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新区劳动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部专区)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对报考人员减免的费用在规定时间内,由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明和低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于11月21日17:30前,报考非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于11月30日17:30前),传真至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4.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务必于2017年12月7日8:30至12月8日17:30前,登陆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如取消开考由相关人员通知退费)。如果招聘岗位存在学科专业教师短缺实际,由招聘地区申请,报经人事考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后,可以降低该招聘岗位开考比例。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等。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的试卷中包含专业知识。
应聘汉语授课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应聘蒙语授课岗位的人员(包括蒙授汉语文岗位),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除英语专业知识外),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规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3.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2月9日,具体考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笔试。
4.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盟人社局、盟教育局牵头,组织各招聘旗县市(区)教育局相关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报考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户口在区外的锡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锡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锡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7.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8.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者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