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河池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公告
二、体检
公务员职位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选调生职位根据以上程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全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放弃体能测评者,按放弃考录资格处理。体能测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加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7:1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