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工勤岗位招聘公告【招3人】
3.提交资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本人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工勤岗位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市委政法委咨询。
2.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政法委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资格初审及领取准考证
招聘资格初审及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市委政法委负责。市委政法委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可在指定时间内前来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须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为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素质,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分数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雇用范围。面试时间初定11月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第一名放弃的,可由我单位依次递补。如出现考试成绩同分的,按主考官评分高低确定人选,如仍相同的,则加考面试。面试结束后10天内,公布体检人选名单。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流程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市委政法委将组织考察组对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