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韶关市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人】
(三)考试
面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
面试工作统一由韶关市旅游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由市旅游局统一组织织,体检时间由韶关市旅游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可以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旅游局官网(http://www.sgta.gov.cn)同时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纪委派驻第12工作组或韶关市旅游局办公室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监督投诉电话: 8738225、888615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二)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本公告由韶关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韶关市旅游局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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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旅游局
2017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