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淄博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遴选公告【招2人】
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规格:120*160,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淄博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7年淄博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未上传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机关收到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25日11:00至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10月25日11:00至10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笔试
1、笔试内容。采用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综合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