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漳州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招20人】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漳州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12月5日前登录漳州市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遴选计划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30之前向各遴选单位确认,并及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设在漳州市,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漳州市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
2.计划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大于或等于1?1的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的,该遴选职位取消。
3.若2名以上(含2名)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1.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各遴选单位根据参加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职位计划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考察人选的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若入围人数比例低于1.5?1,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2.因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人选的,遴选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遴选单位不进行递补的,应书面说明具体理由并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综合考量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漳州市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各遴选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3.遴选人员按公开遴选的职位任职。
4.遴选人员需在新遴选机关(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机关(单位)。
七、咨询监督
1.职位咨询电话
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专业限制、资格审核、面试等方面问题,可拨打《遴选职位表》中各遴选单位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2.监督电话
党群系统电话:2050281,政府系统电话:2029201
八、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2.漳州市网站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遴选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了解信息。
3.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遴选单位均不指定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漳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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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漳州市委组织部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