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温州市瓯海区选拔和比选干部公告【招8人】
二、公开比选群团组织挂职、兼职副职干部
(一)公开比选岗位及资格条件
1. 群团组织挂职班子副职干部4名
(1)区总工会挂职副主席1名
基本条件:①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大专以上学历;③现任正股长级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7年10月30日);④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其中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为等次。
(2)团区委挂职副书记1名
基本条件:①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②1988年11月1日后出生;③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④现任股级干部;⑤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区妇联挂职副主席1名
基本条件:①女性;②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③大专以上学历;④现任正股长级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7年10月30日);⑤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其中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为等次。
(4)区科协挂职副主席1名
基本条件:①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大专以上学历;③现任正股长级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7年10月30日);④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其中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为等次。
上述岗位的推荐报名人员除具备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上述群团组织挂职班子副职岗位比选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处分未超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不得提拔期限、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受诫勉处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名的。
群团组织挂职班子副职在挂职期间,工作单位在挂职的群团组织,原职务职级保持不变,仅迁转党组织关系,工资、人事、工会等关系均留在原单位不变。
2. 群团组织兼职班子副职干部4名
(1)区总工会兼职副主席1名
基本条件:①瓯海行政范围内区委、区政府所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外的高校、非公有制企业、社团及其他组织的工作者,也可以是行业领域、基层一线等各界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并热心工会工作的人员;②中共党员;③大专以上学历;④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团区委兼职副书记2名
基本条件:①瓯海行政范围内区委、区政府所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外的高校、非公有制企业、社团及其他组织的工作者,也可以是行业领域、基层一线等各界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并热心青年工作的人员;②中共党员;③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④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区妇联兼职副主席1名
基本条件:①女性;②瓯海行政范围内区委、区政府所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外的高校、非公有制企业、社团及其他组织的工作者,也可以是行业领域、基层一线等各界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并热心妇女工作的人员;③大专以上学历;④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上述群团组织兼职班子副职岗位比选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处分未超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不得提拔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名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