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南县行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29人】
2、考察
按照不高于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县外考生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以及选调单位共同进行实地考察,县内考生由各选调单位实地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现单位的表现情况,有无违纪违规记录、专业特长、获得的荣誉等。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低于70分的不列为试用对象。
(三)公示和调入。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考生综合分数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递补
在考察环节出现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考察量化评分低于70分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人员符合《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附件4)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该办法规定的有关优惠待遇。享受优惠待遇的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二)为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拟选调人员,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选调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监督。
监督单位及电话: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0737-5221411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737-5232555(纪检监察室)
0737-5221177(公务员管理股、事业人员管理股)
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0737-5227758
原标题:2017年南县行政事业单位面向全市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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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