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夏兴庆区选聘网格员公告【招15人】
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150号)文件精神,经兴庆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资历量化、考察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聘岗位
兴庆区选聘社区网格员15名。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或吸毒涉黑等劣迹,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银川市辖三区两县的户籍,凡在银川市兴庆区服务满2年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高校毕业生报名可不受户籍限制;
(五)学历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应聘社区网格员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 10 月 21日— 25 日,每天上午9:00—12:00分,下午14:00—18:00分。报名地点在兴庆区民政局(地址:宁夏银川市清和北街宁景南巷3号社区综合服务楼4楼405房间)。
(二)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复印)。
(三)应聘人员须填写《兴庆区选聘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四)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报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报名资格由兴庆区民政局审核。
(六)选聘岗位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兴庆区公开选聘网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资历量化与答辩
(一)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兴庆区民政局根据各自填报的《兴庆区公开选聘网格员资历量化审核表》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审核并计算出资历量化得分(不超过30分)。
(二)答辩人选依据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按照报名人员资历量化得分按2: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确定答辩人选后,由兴庆区民政局下发答辩通知书。答辩工作由兴庆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相关和纪律规定的要求,答辩的具体事宜以答辩通知书为准。
(三)答辩结束后,将资历量化计分与答辩成绩合成总成绩,于答辩后3个工作日内在兴庆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兴庆区民政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资历量化、答辩表现、专业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七、公示、聘用待遇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兴庆区民政局从资历量化、答辩、考察、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兴庆区民政局下达聘用文件,并组织开展基础培训工作,待培训结束正式上岗后开始计算聘用试用期。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标准为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所在街道、乡(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兴庆区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待遇按照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150号)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联系电话:4010243
原标题:兴庆区2017年公开选聘网格员的公告
兴庆区民政局
2017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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