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遴选罗湖区教育局法律顾问公告
根据罗湖区局机关自行采购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遴选提供法律顾问的专业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深圳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合作经验者;
(二)能快速和足够时间响应局机关的服务需求;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承担的主要任务
(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
(二)为我局草拟、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性文件及重大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为我局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四)应邀列席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五)参与重大事项的论证、调研、策划等工作,并就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对我局相关人员进行专项法律业务培训;
(七)就重大事项与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交换法律意见;
(八)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法律处理途径,出具法律意见,协助处理应急与维稳事件;
(九)承办复议、仲裁与诉讼案件的应对工作;
(十)参与、协助开展各类法律宣传工作;
(十一)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四、服务时间及经费预算
服务时间为1年;经费预算10万元。
五、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17年9月27日,在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cn.luohuedu.net/)网站发布项目公告。
(二)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要求详见附件),于2017年10月6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罗湖教育局办公室政务邮箱(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邮件处注明“法律顾问服务”字样。
(三)我局将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一家承办单位,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办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01室
邮政编码:518000
联 系 人:高星
联系电话:0755-25666509
电子邮箱:lh_jybgs@szlh.gov.cn
原标题:关于遴选罗湖区教育局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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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17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