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选调公务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三)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科学历,医学类专业。
(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试用期未满的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报考须经原单位同意,选调必须在我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调动。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材料):
1.《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2.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工作证、公务员登记表以及有关任职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10日(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寄: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403号(邮政编码:528500),联系人:欧小姐,联系电话:0757—88661380。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未进入考试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视情形组织集中笔试,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我局将派出干部考察组到拟调人选所在单位开展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听取单位领导、同事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拟调人选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
(五)转任: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选调对象,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拟选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我局将另行选定该批参加考试人员中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为拟选调人员或终止本次选调。
(二)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监督。
特此公告。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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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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