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滦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2人】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较高者优先,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等情况,考核内容还包括资格条件的复审、人事档案的审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事档案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滦县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选岗聘用。新招聘人员在选岗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如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笔试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选岗后,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编制内人员相关人事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到教育局教研训中心岗位的人员,须到教学一线工作一年。
(九)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滦县县委组织部、滦县人社局审批,县组织人事部门将《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事项
1、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3、笔试成绩、证件审核人名单、面试成绩及聘用结果在滦县党建网查询。
4、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8039。
5、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滦县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2017年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专业科目分类参考对照表》
2017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