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人】
(三)考试
1.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面试考官量化打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检验岗位增设技能测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1:6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技能测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后组织实施。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分别按50%、50%权重比例确定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公布。
(四)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我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公布考试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1.入围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3.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我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联系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中心大道1311号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1105室),邮编:318000,邮箱:tzscjg1103@126.com,电话:0576-88557851,传真:0576-88552799,联系人:王景。
(二)监督
台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0576-88513615。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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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