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凤阳县传媒中心播音主持人选调公告【招1人】
4、加分材料: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5、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比例不足3:1的,取消本次选调计划数。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试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选调对象的形象气质、心理素质、出镜效果、普通话水平、现场主持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2、内容及分值:现场试镜分规定稿件与自选稿件两部分,分值均为50分。其中,规定稿件以新闻类节目为主,自选稿件以综艺类节目为主。
3、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加分分值同面试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站上一并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加分分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考察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现场试镜规定稿件、自选稿件分值顺序确定,仍然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考察由县人社局、县传媒中心共同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先锋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选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核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纪违规,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整个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2226681(县纪委信访室)
原标题:2017年凤阳县传媒中心选调播音主持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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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社局 凤阳县传媒中心
2017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