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招67人】(已更改)
因社区建设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数
本次11个镇街共招聘67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分A、B两类职位:
1、职位A共46名,面向社会招聘;
2、职位B共21名,面向目前在职的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聘用人员招聘(不含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驻的工作人员)。
街道名称 | 招聘人数 | 职位A | 职位B |
---|---|---|---|
黄埔街 | 1 | 1 | |
红山街 | 2 | 1 | 1 |
大沙街 | 2 | 2 | |
文冲街 | 5 | 3 | 2 |
南岗街 | 2 | 1 | 1 |
荔联街 | 7 | 3 | 4 |
长洲街 | 3 | 3 | |
萝岗街 | 15 | 15 | |
东区街 | 18 | 10 | 8 |
联和街 | 10 | 6 | 4 |
九龙镇 | 1 | 1 | |
穗东街(新增) | 1 | 1 | |
合计 | 67 | 46 | 21 |
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低于1:3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广州市户籍;
3、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含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具体职位要求
1、随军家属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2、报考职位B的人员,目前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工作,且满1年以上(2016年9月28日前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工作)。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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