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招13人】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务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高层次人才,编制性质为差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2日至1999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职称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计委)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区人社局、区卫计委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海陵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区卫计委三楼会议室(泰州市税务西街18号)。联系电话:0523-86225972。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必须提供被委托人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资格审核由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进入考核环节。
5.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在体检前提供);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自行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委共同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经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核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