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省遴选420名公务员公告
三、报名办法
本次遴选(选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1.网上报名
2017年9月26日8时30分至9月28日14时,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ks.cn),按照报名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50KB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报名考生要仔细阅读《2017年吉林省遴选(选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遴选(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2.审核推荐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从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2017年吉林省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同时上传《报名表》。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至1000KB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3.资格审查
遴选(选调)部门负责报考本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要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网络通知考生,并向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遴选(选调)单位要在9月28日17时前完成改报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4.报名确认
9月26日8时30分至9月28日16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截止后,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遴选(选调)职位,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遴选(选调)计划。被取消遴选(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29日8时30分至11时改报其他职位。遴选单位应于9月29日14时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10月19日至10月21日,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
1.笔试
遴选(选调)职位根据岗位需求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 8:30—10:30
报考省级机关笔试考场统一设置在长春市,报考市州级机关考场设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
遴选(选调)单位要在专业考试或面试前3天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3.专业考试
遴选(选调)职位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须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经省或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普通专业职位的专业考试由招考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并通过遴选(选调)公告面向社会公布专业考试具体科目设置情况及相关事宜。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下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前按管理权限将专业考试成绩报省级或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通知考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