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三季度重庆市荣昌区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名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有效缓解当前我区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7 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见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4.符合岗位考核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招聘人员须在我区至少服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至少服务2年;未满规定服务期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工作时间。
2. 报名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荣昌区农业大厦17楼小会议室),咨询电话:023-46785032;
3. 报名要求: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简章,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持本人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现场报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否则按不诚信处理。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与国企建立劳动关系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如不如实报告提交,将在政审环节按不合格处理。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考核对象。
五、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考试考核对象。若实际开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平均比例在1:5及以下,此次考试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实际开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平均比例在1:5以上,此次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考务事项请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合格线=该职位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80%,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可以按该职位考生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面试)通知书,笔试(面试)通知书领取见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http://hrss.rongchang.gov.cn/)网站通知,届时不再单独通知,不领取笔试(面试)通知书或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时间均安排在非工作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