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乌鲁木齐市选调公务员公告【招213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选调区县组织人社部门、市级选调机关组织实施。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从笔试合格成绩中由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选调1至2人的职位,按照1?4的比例确定;选调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开选调公务员 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及身份证、毕业证、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区县党群系统由区县组织部出具,区县政府系统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出具)和选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的人事部门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或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可从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报名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法进行,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要形成书面考察报告。考察结果不合格的,考察报告须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八)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调动和转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信息发布
2017年9月20日
(二)报名与缴费
报名时间:9月25日10:30—29日18:00
缴费时间:9月25日10:30-30日18:00
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1日10:30—14日24:00
(三)笔试
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5日(星期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18:00。
(四)资格审查
2017年10月24-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