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卢龙县综合治税办公室招录综合治税员工公告【招10人】
(六)体检(2017年9月28日)
政审合格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5日)
体检合格人员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由县招聘综合治税信息录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用工管理
劳务派遣公司与招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派遣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继续签订。
四、工资待遇
根据工作性质及劳动强度,为确保人员稳定性,确定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为月工资2380元,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各项保险按国家规定分别由个人和单位负担。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
五、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工由卢龙县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县招聘综合治税信息录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并负责对招聘工作中申诉、举报和控告的受理,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涉及应聘人员本人违纪的,取消应聘资格。
详情请登录: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info.lulong.gov.cn
报名电话;0335 -- 7207001
联系人 : 孟志红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35--7011033
原标题: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综合治税劳务派遣员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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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阳光劳务派遣公司
2017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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