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毕节市委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8人】
五、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提交的资料,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予以发放《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文稿写作。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七、资格复审
资 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对象为选调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 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 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八、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每个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与计划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十一、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十二、调动
获准选调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选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四、有关说明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贵州省毕节市委办公室拥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原标题: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7年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7年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