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都匀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1人】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都匀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1式2份;
2.《都匀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4);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及电子版;
4.本人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材料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报考限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的职位需提供规定学科初级中学(规定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考生毕业出具的师范类专业书面证明原件;
7.报考都匀市应急服务中心A类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提交本人于2017年1月1日前(不含2017年1月1日)与都匀市公安局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都匀市应急服务中心B类职位的考生需提交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交管部门出具的1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及危险驾驶记录证明原件;
9.报考都匀市森林消防救灾应急队C类职位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警犬技术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报考定项招聘都匀市户籍扶贫户家庭人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及都匀市扶贫开发局认定的已录入“贵州省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且未脱贫的扶贫户人员书面证明,证明材料需所在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主要领导、分管扶贫工作领导、驻村干部、所在村组的村支书、组长签字;
11.已录入“贵州省扶贫建档立卡系统”的都匀市户籍乡(镇)、办事处2015年、2016年已脱贫的不属于“四有人员”的家庭人员报考定项招聘都匀市户籍扶贫户家庭人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及都匀市扶贫开发局认定的已录入“贵州省扶贫建档立卡系统” 2015年、2016年已脱贫,且不属于“四有人员”的家庭人员书面证明,证明材料需所在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主要领导、分管扶贫工作领导、驻村干部、所在村组的村支书、组长签字;
12.报考招聘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是否予以调整或取消由都匀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办”)予以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改报职位的,给予退返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及改报时间:2017年9月25日
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六、考试
(一)市文化馆及教育系统音乐、舞蹈招聘职位
市文化馆招聘职位及教育系统音乐、舞蹈招聘职位考试按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17年9月27日。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9月26日(工作时间)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招聘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