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3人】
(七)面试
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不足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医技岗位面试人员公布的考试成绩为面试成绩;综合岗位公布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且考试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与考察
综合岗位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医技岗位面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相应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和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sxychrss.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到2017年9月14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三)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9月14日;
(四)在专业对口的情况下,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可作为专业相关工作经历(医技岗位除外);
(五)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六)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八)招聘等相关信息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和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sxychrss.gov.cn)查询;
(九)报考医技岗位的考生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中医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招聘计划表中除医技岗位外的岗位均属综合岗位;
(十一)政策咨询电话:0575-88376465,88317036。
原标题:2017年越城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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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越城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