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市交通委委管委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5人】
(二)资格复审与考试
1.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凭学生证、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或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笔试和面试。其中,报考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研究人员岗位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办法进行。报考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党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2个岗位,以及宁波市港航管理局法制管理、公共关系公共事务管理和会展管理等3个岗位,以及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交通运输管理、法制管理和综合管理等3个岗位,以及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综合管理岗位的,采取“综合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如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30:1时,采取“综合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如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30:1时,则不再进行综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综合笔试+面试”办法进行的,笔试后均根据综合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综合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综合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人事处牵头,招聘单位协助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写作,综合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单项不足60分者即为考试不合格。
3.成绩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参加“综合笔试+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参加直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委审核后,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还未办结农转非迁户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监督电话:0574-87398403,联系人:黄老师。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咨询电话:0574-87410813,联系人:陈老师。
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咨询电话:0574-89186049,联系人:郭老师。
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咨询电话:0574-87921865,联系人:何老师。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咨询电话:0574-87185723,联系人:潘老师。
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咨询电话:0574-81851213,联系人:周老师。
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咨询电话:0574-87748977,联系人:张老师。
原标题: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市交通委委管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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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管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7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