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宿豫区豫新街道办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招8人】
为充实城市管理力量,进一步宿豫城区城市管理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8 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能长期在室外工作,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男性,裸脚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裸脚净身高155cm以上;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2年 1月 1 日以后出生)。
(有基层工作经验者、驾驶证C照以上者、退伍军人优先,综合能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 月8 日— 9月 13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宿豫区豫新街道城管办(长江路与五台山路交汇处东北侧盛世家园小区综合楼310室) 联系电话:0527- 80989035;联系人:王主任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持学历证书、退伍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到现场进行报名。
(二)面试
由豫新街道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城市管理的认知度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者本人。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宿豫网(http://www.suy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公示结束后3日内,由宿豫城管分局组织上岗培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四、人员待遇
基本工资为2200元/月,绩效工资为300元/月,误餐补贴300元/月,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纳753元/月,个人缴纳293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增加200元/月绩效工资,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原标题:宿豫区豫新街道办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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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豫新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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