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黎平县委宣传部事业单位(管理岗)遴选公告【招8人】
3.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领取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2)考生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县情、州情及当前时事政策的相关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2017年9月24日下午14:00 -16:00。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县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黎平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选,按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果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与遴选职位计划数只达到1:1以上不足3:1,直接进行相应的笔试;达不到1:1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职位计划数。所有参加考试人员的试卷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归档,以备查对。
4.体检
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依总成绩由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
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县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下,体检工作由黎平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其可对不合格项目在5天内向黎平县委宣传部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自理。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在原单位对被考察人员的现实表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遴选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3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如遇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相应减少遴选计划数。
6.公示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并通过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由公务员岗位调入事业岗位的,须由本人向干部调配审批机关出具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承诺书,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黎平县纪委监察局:0855-6221555;
黎平县委组织部:0855-6227833;
黎平县委宣传部:0855-6221538。
原标题:中共黎平县委宣传部公开遴选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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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黎平县委宣传部
2017年9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