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永康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7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70%+量化考核分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或聘用文件下发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聘用文件下发后,不再实行递补。
八、公示、招聘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拟聘用人员,聘用前须将户籍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1、部分招考岗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2、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工作经历、任职时间等认定统一截止到2017年9月18日;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书要求在2017年9月18日前取得。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知、总成绩、体检、考察和拟聘用名单等有关事项将在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www.ykhrss.gov.cn)、永康人才网(http://www.zjykrc.com)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5、如果招考计划中的单位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该单位新录用人员身份根据参公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由永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7101526。
7、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87101355。
原标题:2017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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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