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贺州市平桂区选调公告【招11人】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贺州市平桂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要求: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直接登陆公告发布网站下载。
(3)现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4)其它获奖印证材料复印件(如有)。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经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3)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所有信息视同报名人员本人填写。
(4)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报名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选调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2017年9月5日-9月11日)
由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名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进行开考。经资格审查列为笔试的人员,由选调单位通知本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由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代领。具体时间以选调单位正式通知为准。
(三)考试(2017年9月15日前)
1.笔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水平、公文写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等。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四)考察与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组织人员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全方面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民主讨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及体检情况,由选调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民主讨论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录用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各环节需公布的信息将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请各单位及参考人员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平桂区纪委办公室:
电话:0774-8836523,0774-8836632
平桂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电话:0774-8832433,0774-8838903(传真)
原标题:贺州市平桂区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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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贺 州 市 平 桂 区 贺 州 市 平 桂 区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代) 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